要打仗了,强制征兵和私人财产征用有法可依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》已于2026年8月28日修订通过,从2026年10月1日起,这是一部战时国防法。 原则上,18–60周岁男性公民、18–55周岁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(有特殊专长人员不受年龄限制)(第58条)。 民用资源征收、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收、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(第64条)。 对公民:拒绝/拖延提供统计资料、不报到或不服从征召/勤务、拒绝拖延征用或阻碍改造、编造传播虚假动员信息干扰秩序等,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的强制履行义务(第78条)。 对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:上述类似情形,以及未按规定贯彻国防要求…